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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资料九

2015-07-21 02:59:01http://www.jlcrgkw.cn吉林省成人高考网

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1、遗赠的概念

遗赠是遗嘱人采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面法律行为。

2、遗赠的特征

(1)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2)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3)遗赠是一种死后民事法律行为;

(4)遗赠是一种给受遗赠人财产利益的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5)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遗嘱的执行

1、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继承开始以后,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实现遗产的转移。

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按照遗嘱的内容遗产分配遗产。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均是遗嘱执行人,负有执行遗嘱的义务。

2、遗嘱执行的基本顺序和要求

(1)查明遗嘱的真实有效性;

(2)在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的情况下,查清遗产的范围、价值,保管好遗产;

(3)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清偿完债务的遗产,首先按照遗赠分配给受遗赠人;

(5)就剩余财产分配给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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